刑事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不起訴處分(租屋糾紛發文公評)
租屋糾紛發文公評,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加重誹謗罪,律師舉證維護合法權益獲不起訴處分
【高雄律師 | 謹禾法律事務所】
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例簡述
當事人(被告)為房屋出租人,與承租人因退租點交及屋內遭毀損之責任歸屬產生糾紛。當事人不滿對方處理態度及拒絕賠償,遂於臉書(Facebook)社群刊登遮蔽部分個資之承租人身分證照片,並配文詳述租屋糾紛經過,提醒其他房東注意。承租人進而控告當事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加重誹謗罪。
檢察官最終採納律師見解,認為當事人之行為並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,且發文內容與公共利益相關,不構成加重誹謗,因犯罪嫌疑不足,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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